淄事考办函〔2016〕17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部署,按照《2016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市事业单位考核办将于近期组织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2016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内各被考核单位。
二、评议内容
对被考核单位的职责履行、工作效能、作风建设、文明服务和总体评价进行评议。评价意见包括“好”、“一般”、“差”三个选项,好计100分、一般计75分、差计50分。
三、评议方式及参加人员
评议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办会同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主管部门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采取填写评议票(见附件)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请于10月24日前将评议票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办。
联 系 人:纪文祺 联系电话:2791882
办公地址: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淄博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