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实现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市于近日出台《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使用暂行办法》(淄编办〔2015〕21号)。
《办法》分五章十八条,对信息系统的维护、使用及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对系统中相关信息更新维护时限进行明确,规定机构编制信息、人员信息分别在文件印发及人员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办法》对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程序进行明确,同时指出要完善系统历史数据,逐步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文件数据库。
《办法》还对系统维护使用的监督检查进行规定,指出市编办将适时开展系统维护使用专项检查,对有关信息进行专项核对。